廖启川事件
信息提供日期:2019-01-17信息来源: 市台湾事务办公室
1961年9月17日,廖启川、孙秋源因涉嫌反国民党和主张“台独”,分别在台北的家中遭台湾“警备总部”逮捕。
廖启川,1911年生,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律系。1955年在南投县某校任教务主任时,曾参加竞选南投“县长”。但终因国民党“作票”而失利。其后,辞去原职迁往台北,经营商业。1960年初至1961年春,廖启川先后结识经商的蔡金铿、青年党人李万居的秘书及《自治杂志》经营人孙秋源等人,在主张“台湾独立”和“以暴力推翻国民党统治”问题上,相互“颇具共识”。1961年7月上旬,廖启川就此召集孙秋源、蔡金铿、曾壬癸、詹万财、陈东川、吴耿隆等人秘密开会,商定由蔡金铿负责筹募经费,孙秋源负责文宣,陈东川负责组织敢死队,曾壬癸负责在军队中发展力量。7月下旬,云林县“议员”苏东启因事到台北,孙秋源前往拜访,谈到“台湾独立”问题,彼此竟“不谋而合”。8月上旬苏东启再次到台北,与廖启川、孙秋源就“台湾独立”问题密谋,并“取得一致意见”后,商定苏东启在南部举事时,由廖启川等人在台北、桃园、基隆等地与之呼应、配合行动;举事时间则定为年内联合国大会召开之时。双方还指派陈一郎和孙秋源为中间联络人。其后,廖启川等人加紧进行准备工作。事情暴露后,陈一郎于1961年9月15日被国民党特务带走侦讯;9月17日晚,廖启川、孙秋源等被捕。其后,苏东启、蔡金铿、陈东川、利足禹等人亦相继被捕。
1962年6月,廖启川等人被“军法处”检察官依《整治叛乱条例》第2条第3项“阴谋以非法之方式颠覆政府”提起公诉,随后判决。廖启川、孙秋源、利足禹、陈东川各判有期徒刑12年;蔡金铿判有期徒刑8年;詹万财、吴耿隆、曾壬癸各判有期徒刑5年,林森茂以“知情不报”罪判有期徒刑2年。苏东启另案处理。